王继平,西安刑事律师,现执业于陕西若定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一、笔迹鉴定找哪个单位进行鉴定
申请笔迹鉴定,笔迹鉴定应当去司法部门批准的司法鉴定机构鉴定,只要有鉴定资质就可以。社会上有很多司法局、司法厅、司法部批准的司法鉴定机构,只要有资质,也是可以做笔迹鉴定的。一般半年之内发生的鉴定起来比较容易也比较准确,时间长了就无法鉴定。只能鉴定大概时间,不会确定到某一天。
二、笔迹鉴定综合评断
综合评断是对检材笔迹与样本笔迹的相同特征与不同特征的价值进行科学分析,确定两者符合点与差异点的总和及其性质,并进而做出静定结论。评断的方法,一般是从研究差异点开始。鉴定任何笔迹,都会出现一定的特征差异。评断差异点的要点,是要确定差异点的性质。其性质有本质差异和非本质差异两方面。非本质差异说明检材笔迹与样本笔迹不同特征数量与质量所占的比例较小,本质差异表明两者不同特征的数量、质量比例大。前者一般说明两者为不同人书写习惯体系的反映。
笔迹鉴定既要重视对差异点的评断,也要重视对符合点的评断,不能片面地否定一方面就盲目的肯定另一方面,即在确定差异点属于非本质的性质以后,就贸然做出肯定同一结论是不科学的。符合点也有本质的符合和非本质的符合之分,如果检材笔迹与样本笔迹相同特征的数量、质量占绝对优势,即构成本质符合性质;如果两者相同特征在数量、质量方面占的比例小,即属于非本质性的符合。经过差异点和符合点的评断,如果检材笔迹与样品笔迹之间,出现了本质符合和非本质差异,或者本质差异与非本质符合的的结果,既可做出检材笔迹与样品笔迹是同一人书写或不是同一人书写的确切结论。
三、笔迹鉴定的区别
根据笔迹不同分类可以看出,虽然这两种分类有一定的差异,但是,这些分类基本上都反映了笔迹的基本特征,只是从笔迹鉴定角度进行的分类显得更全面一些。而从笔迹分析的角度进行的分类,更体现出笔迹心理分析的需要。而在两大分类角度的具体分类上也有一定的差异。
综合上面所说的,笔迹鉴定是公民可以进行申请的,但必须要符合条件才能进行办理,而且还要由法院来进行指定鉴定,这样出来的结果才算是合理、合法的,所以,鉴定出一个结果就可以得到很力的证据,同时执法人同在判决案件的时候也会更快。
一、对司法鉴定通则异议怎么办
对鉴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重新鉴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超越司法鉴定业务范围或者执业类别进行鉴定的;
送鉴的材料虚假或者失实的;
原鉴定使用的标准、方法或者仪器设备不当,导致原鉴定结论不科学、不准确的;
原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有矛盾的;
原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
原司法鉴定人因过错出具错误鉴定结论的。
二、业务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请登记从事司法鉴定业务:
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的专业执业资格或者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五年以上;
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工作十年以上经历,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
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过开除公职处分的,以及被撤销鉴定人登记的人员,不得从事司法鉴定业务。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有明确的业务范围;
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所必需的仪器、设备;
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所必需的依法通过计量认证或者实验室认可的检测实验室;
每项司法鉴定业务有三名以上鉴定人。
对于司法鉴定的处理情况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处理,特别是对于司法鉴定的结果认定上,如果有异议的,则可以结合实际情况来处理,但对于司法鉴定相关情况,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处理,否则是需要追究相关法律的。